2月25日晚上,已有9个月身孕的黄女士准备乘坐飞机前往广州,但是过安检时被拦下了,因为她是临近产期的孕妇。
当晚,机场安检人员对旅客进行安检时,看到已大腹便便的黄女士,询问得知黄女士怀孕已经9个月,当即阐明理由拒绝其登机。黄女士给晚报热线打来电话,质疑民航的这种做法。记者经过采访和翻阅有关文件,了解到孕妇乘坐飞机真的有讲究。
“因为飞机是在高空飞行,而高空中空气氧气成分相对减少,气压降低,因此对孕妇乘坐有一定的限制。”桂林民航售票处一名负责人说,根据有关规定,孕妇乘坐飞机需要出示相关证明,对怀孕不足8个月的健康孕妇,民航按一般旅客安排。怀孕超过8个月(32周)的孕妇及怀孕不足8个月医生诊断不适宜乘机者,航空公司一般不予接受。
怀孕超过8个月不足9个月的健康孕妇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,应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、医疗单位盖章的“诊断证明书”一式两份,内容包括孕妇姓名、年龄、怀孕时间、预产期、航程和日期、适宜于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提供特殊照料的事项,经航空公司同意后方可购票乘机。而怀孕超过9个月的孕妇,不能乘坐飞机。
“我们希望想坐飞机的孕妇阅读了解一下相关规定,再决定是否购买机票,以免耽误行程。”民航售票处的一名负责人说。 |